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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发布时间:2015-11-11



【培训通知】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一、培训对象

1.物业服务企业在岗项目经理或部门经理以及同级别的管理人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物业管理从业经验。

   2.在岗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人员。是指已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但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从业人员岗位培训。

3.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需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

二、培训内容(教材)

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培训系列教材《法律法规解析适用手册》、《职业技能提升手册》,物业项目全流程管理技能提升课程项目经理综合能力提升课程分组沙盘研讨互动课程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考试。

三、培训时间、地点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2015年11月24日---26日    郑州市     (24日全天报到)

四、培训费用

物业项目经理取证学员收费标准1800元/人,物业从业人员(企业经理)取证收费标准1360元/人,继续教育学员培训收费标准8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务费、制证费和证书注册费等等)。

五、联系方式

报名方式:漯河市房管局十二楼1207室漯河房协秘书处  0395310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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