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发布时间:2015-11-11

【培训通知】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一、培训对象
1.物业服务企业在岗项目经理或部门经理以及同级别的管理人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物业管理从业经验。
2.在岗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人员。是指已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但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从业人员岗位培训。
3.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需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
二、培训内容(教材)
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培训系列教材《法律法规解析适用手册》、《职业技能提升手册》,物业项目全流程管理技能提升课程、项目经理综合能力提升课程、分组沙盘研讨互动课程等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考试。
三、培训时间、地点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2015年11月24日---26日 郑州市 (24日全天报到)
四、培训费用
物业项目经理取证学员收费标准1800元/人,物业从业人员(企业经理)取证收费标准1360元/人,继续教育学员培训收费标准8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务费、制证费和证书注册费等等)。
五、联系方式
报名方式:漯河市房管局十二楼1207室漯河房协秘书处 03953105505